如何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也称为金融衍生产品,它是从原生性金融工具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并以原生性金融工具为基础或者为依据。其特点在于其自身价值取决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变动。
20世纪90年代初期,西方金融市场中开始出现具有代表性的衍生金融工具有:(1)金融远期。是一份合约,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刻以某个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金融资产,即订立一个将来的交易。金融远期合约在场外市场(双方直接交易)成交。(2)金融期货。类似远期合约,也是约定将来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资产。不同之处是期货合约在交易所内交易,并有清算所承担履约责任。(3)金融期权。以一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与远期和期货不同之处是,期货、远期双方当事人都有约定义务;而对于期权的持有人来说,他取得的是权利,可以根据行情的变动选择行使其权利,而对方当事人则负有履约义务。(4)金融互换。当事人双方约定互相交换自己认为具有某种不确定性的未来现金流。金融互换合约最突出的特点是,双方互换的合同条款往往是非标准化的。它适应了客户为有效利用其资财而对量体裁衣式交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