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队可以赚到钱吗?
在美国篮球职业联盟NBA劳资双方中,球员们经常抱怨他们的工资不高。事实上,球员目前的工资水平为联盟全部收入的57%,而在1982年,他们仅仅能得到40%。然而,球员们还是觉得他们没有拿到该拿到的钱。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约翰·霍卡姆在《体育经济概论》一书中引用了一系列的数字表明,即使按照球员们的看法,他们也是“大款”。
霍卡姆写道,“1997年NBA有112名新秀和老将们的薪水超过100万美元(平均收入为180万美元)。其中30名球员的收入超过200万美元,11名球员超过500万美元,2名球员超过700万美元。在1997年和1998年,NBA的球星迈克尔·乔丹连续两年在《福布斯》杂志的收入最高运动员排行榜上高居榜首。在1997年他获得1300万美元的工资,以及3300万美元的广告和商品促销费。在1998年,乔丹的场外收入上升到3800万美元(他的工资是1750万美元)。”
霍卡姆认为,这些高收入是NBA球队高盈利的直接结果。他说“在20世纪70年,80年代和90年代,NBA球队的平均利润率大约在13%、20%和30%。在1996年,18%的NBA球队的税前利润达到500万美元以上。”
霍卡姆认为,使劳方和资方发生对抗的一个根源是,他们往往从各自的角度去看问题。对劳方来说,收入分配的不平均是个大问题。霍卡姆说,在1997年,收入最多的5%的NBA球员平均收入高达800万美元,而收入最少的50%,他们的收入加在一块,平均还不到200万美元。
霍卡姆说:“而对资方来说,他们觉得每年都在增加的球员们的工资最终可能威胁到他们的赢利能力,所以,资方总是试图限制球员的工资总额。工资限制是导致1994-95和1998-99两个赛季罢工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