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算固定资产吗?
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花费进行确认,形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并对相关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准则制度中,对于相关会计处理一般都需要确认入账资产,确定入账成本,根据会计准则制度对资产进行确认、计量与报告。
对于办公电脑、桌椅、空调、汽车等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的资产,一般会计制度中确认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根据一定原则分若干年计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即每年的折旧),当年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前,也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对折旧调整为需要税前扣除的金额。
对于一些单价价值较低,但发生频率较高,且管理需要的同类物资,会计制度上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多次使用,如办公用的电脑等属于“固定资产”,而订书机、订书钉、回形针等属于低值易耗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即企业每年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际工作与办公用品差不多,只是要求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账,便于企业对内核算。
对于金属文件柜等是否需要确认为固定资产,主要是针对价值大小以及企业使用频率等确定,如果企业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可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