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购置税哪交?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具有筹集财政资金、调节国民经济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在对车辆购置征税的同时,国家对一些特定车辆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购汽车后必须向当地车购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后,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才可以向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新购车人应在上牌之前缴纳完车辆购置税。缴纳车辆购置税,需携带以下资料: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属于减税、免税范围的车辆,还需有减税、免税依据材料。
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支付的货款、手续费、基金、违约金、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缴纳的有关税、费等),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要保留好完税证明,以便办理车辆上牌使用。完税证明是新购车辆申报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型号、计税依据、完税金额、征税(免税)税务机关名称、发证日期等,一车一证,随车设置,由购车人妥善保管。
如完税证明发生遗失、灭失等,上牌受到阻碍的情况,纳税人本人办理补证的,应向原征税车购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车购税机关在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CTAX)核实未办理退(免)税、车辆电子信息正常且比对结果为“一致”后,向纳税人出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不是纳税人本人办理补证的,还应当提供车主(即纳税人)的书面授权。
特别提醒,完税证明如有涂改或与所报送申报表所载信息不符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受理车辆登记。